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季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季付,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季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家电、宠物用品,会员卡,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家电、宠物用品,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交铺日期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